一、纠纷房产证写谁名字
具有争议性的房产是不允许办理房产证书的。
在出售过程中,卖方所提供的房屋往往会附带各种权利,诸如银行的抵押权、预售合同的债权、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等,甚至可能已经被司法机构和行政部门依法律法规予以查封或采取其他方式限制其房屋的所有权,在此种情况下,购买方获得的住房权益将变得极其不稳定,难以办理全新的产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
规定的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房产证写谁名字
房产证写谁名字由买房者自行决定,可以写自己的,也可以写其他人的。
如果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纠纷房产证写谁名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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