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购不发赠品违法吗
在商业交易中,承诺赠品未实际赠送的情况,从严格意义上讲,确实属于违反商业道德的做法。
当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形成了明确的约定之后,双方都应坚守承诺,依据该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但是,此等约定并不允许与现有的法律法规相悖。
值得强调的是,尽管经营者的附赠承诺不见得具有法律强制力,但它依然具备有效的商业影响力。
如对此类情况有所不满,我们建议方可选择进行相关平台以及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或者直接向司法机构提出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二、网购不发货如何申请三倍赔偿
网购商品,商家不按照约定时间不发货的,不属于欺诈,属于违约,消费者可以主张违约赔偿,不能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三倍赔偿。
但如果卖家在明知没有货物,也没有意向补充货源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售卖,就属于提供虚假信息,需要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采用的手段。
结合《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中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是否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是否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是否骗消费者借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是否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是否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是否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2、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判断经营者的行为误导消费者应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但认定消费欺诈行为并不要求消费者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认定为欺诈。
3、经营者是否具有实施欺诈行为的主观故意。虽然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要求构成欺诈行为必须具有主管故意,但是从文义理解,欺诈就是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欺诈”二字表明经营者应当具有主观故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网购不发赠品违法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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