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转包分包纠纷 > 什么是劳务总包

什么是劳务总包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19 · 2565人看过
导读:劳务承包是企业利用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经验,完成外部项目的经济活动。 企业从发包方获得项目和费用,获得利润并支付劳动者报酬。 劳动者与发包方无实际或法律联系。 劳务承包是特殊的劳务经济形式,属于民事合同中的承包合同。 通常由具备承包资质的企业机构执行,如建筑业等领域。
什么是劳务总包

一、什么是劳务总包

劳务承包这一概念,主要是指企业运用自身所拥有的员工资源,以专业技能和经验来完成外部承包项目的劳务经济活动。

在这样的劳务承包过程中,承包企业获取来自发包方的项目以及承包费用,以此来获取可观的利润同时也将负担起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责任。

而对于劳动者而言,他们则与发包方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实际或法律意义上的关联性。

简单地说,劳务承包就是在企业的整体生产经营策略的指导下,衍生出的一种特殊的劳务经济形式。

我们应当理解,劳务承包实际上就是民事合同中的承包合同类型之一。

通常来说,劳务承包活动的执行者往往都是具备相关承包资质的企业机构,这些企业在本领域内享有足够的实力去承担相应的业务任务,尤其像是在建筑业等行业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享有各自的权利。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在劳动关系运行中,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约定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管理,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等劳动条件,都是劳动合同的履行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是劳务总包”,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网站地图

更多#转包分包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转包分包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转包分包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