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开庭前怎么增加请求
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如需在庭审之前做出追加请求的决定,大致上应遵循以下几个程序步骤:
首先,提出追加申请。
在证据提交期限结束之际前,有资格的当事人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希望增加或修正仲裁请求的申请书。
其次,仲裁庭负责审核追加或变更的仲裁请求。
如果仲裁庭认为上述请求应当得到受理,则会通知被申请人,并赋予其一定的辩论期限。
若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选择明示放弃对仲裁请求的辩解,仲裁庭便可以按照当事人所提交的申请进行更为深入的裁决。
再次,如申请系在证据提交期限结束之后才提出,则必须重新提出申请,并将此作为一个单独的案件展开处理。
在此种情形下,被申请人将无法获得辩论期限。
最后,如新增的诉求与原有劳动争议存在紧密联系,人民法院在接受劳动争议案件立案之后,极有可能将两者共同合案处理。
反之,假若新增的诉求是一项独立的诉求,人民法院会要求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起仲裁请求。
至于开庭日期,如果在庭审开始前提出了追加请求,但对方未要求延迟庭审时间,那么仲裁庭将如期展开审理工作,并且不会因此影响开庭的正常时间表。
值得关注的是,不同地区和具体案件的追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特定要求可能有所差异,因此强烈建议您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律师寻求详细而精准的指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
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二、劳动仲裁立案后员工胜率有多大
劳动仲裁中,劳动者的胜诉的几率一般会大一些。虽然胜诉与否是难以预测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保护双方当事人权益的,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就会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仲裁开庭前怎么增加请求”,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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