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定金给了想退可以吗
读者须知: 定金乃于签署或实施合约之前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之资金、实物或替代性财物以作担保之用。
支付定金一方为"定金支付方",反之,获得定金者则被称为 "定金接受方"。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时双方皆可商定一方向另一方交付定金,即以此作为对债权进行担保且保证对方履约。
若债务方能够如期履行债务,则定金将用于抵扣价款;若无法偿还债务,则应收受定金方应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定金交了能退吗
购房定金一般情况下不能退。
除非是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
或者因为卖方违约的,定金是可以退的,且卖方违约的,定金应当双倍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定金给了想退可以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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