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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基金和契税什么时候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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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2 · 1167人看过
导读:房屋维修基金通常在房屋交付前支付,业主可直接存入专用账户或委托开发商代缴。使用基金需满足条件: 有物业公司则按建议,无则业主主动提出;用于公共部位维修,需2/3以上业主同意;提交详细计划和材料给房产部门审查。缴存标准按建筑面积和当地造价或房改成本价的百分比计算,售房单位也需按比例提取。未按规定支付可能影响基础设施维修。
物业维修基金和契税什么时候交

一、物业维修基金契税什么时候交

关于房屋维修基金支付时间点,通常要求在房屋交付之前完成。具体而言,若参与首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支付环节,业主本身就具备将款项直接存储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的权利,同时可选择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办理缴费事宜。接到业主委托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收到该项业务及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将代为收取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正式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

接着,我们来讨论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所需满足的特定条件:

首先,若项目所在社区设有物业公司协助管理,当出现需动用维修基金的情况时,依据物业公司提出的建议执行即可;若社区未设立物业公司,则需要相关使用者主动提出;

其次,维修基金只能用于公共部位的维护和修理,这一步骤需得到已签署的维修部分占据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的一致认可。同时,至少已有2\3的业主赞成方可实施;

第三,即使决定动用住房维修基金,也必须制定出详细的实施计划并提供必要的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应一并递交给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查;

最后,等待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后方能启动维修工作。

紧接着,我们再来探讨房屋维修基金的缴存标准:

首先,商品住宅与非住宅的所有者,应根据其所属物业的实际建筑面积按比例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首期每平米建筑面积须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金额,应当参照当地住宅建筑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的标准执行;其次,所有者也须按照持有的物业建筑面积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同样参考当地房屋改革成本价的2%作为参考值;

第四,售房单位在销售多层住宅产品时,应从售房款中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而对于高层住宅,则应按照不低于售房款的30%提取。

综合上述,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支付与使用,都需在房屋交房前完成。如未能按规定履行义务,可能导致一些基础设施无法得到及时维修。

《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

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楼房内或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产权人或部分产权人共同所有且使用的房屋的有关部位及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项目应依照本市住宅公司建筑面积分摊原则在《物业管理公约》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本办法附件一执行。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程是指除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维修工程的具体范围以市国土房管局及其他部门颁布的规范为准。

《中央国家机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应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售房单位。售房单位在收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起30日内,将其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以房改成本价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同时将从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售房款专户划转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二、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多少

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如下:

1、按照规定,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要签订对于房屋维修基金的合同,按照买房费用的2%到3%比例交维修基金;

2、房开收取物业维修基金,并不属于房子的销售收入,而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3、各地具体收取标准有一些差别,由各地确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

一、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的法律规定如下:

1、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2、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二、维修基金的申请程序如下:

1、编制维修项目预算和与维修施工单位草签维修合同;

2、使用申报。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提出使用申请;

3、主管部门对照使用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4、召开业主大会或者按小区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的约定条件进行业主投票表决,街道或社区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

5、业主大会同意后,由申报人组织维修和竣工验收;

6、主管部门按预先审查的材料和维修施工合同的约定,向施工单位账户分期支付维修资金,并留存保修期内的质保金直到保修期满后支付。

总之,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物业维修基金和契税什么时候交”,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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