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遗产继承的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遗产继承的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8 · 1900人看过
导读:我国遗产继承遵循遗赠扶养协议优先,其次是遗嘱,最后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首先考虑配偶、子女和父母等第一顺位继承人,无则考虑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无则第二顺位继承。
遗产继承的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一、遗产继承的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符合遗赠扶养协议规定的情况下,将优先参照该协议进行遗产处理。

当拥有遗嘱时,依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而在无遗嘱的情况下,则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法定继承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在处理遗产的过程中,首先应考虑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二)其次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之后,应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则不得参与继承。

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方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产继承的转继承时效是什么

遗产继承的转继承时效为六十日。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遗产继承的顺序是如何规定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网站地图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遗产继承最新文章

遇到遗产继承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