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拆迁宅基地和房屋补偿标准有几种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缴纳案件受理费用,具体数额会因案件类别不同而异:
首先是离婚案件,其每件应缴纳50元至300元不等;若涉及财产分割问题,财产总价值在20万元以内的情况下,则无需额外缴纳费用;若超出这段区间,则需按超出金额的0.5%收取相应费用。
其次是关于人格权的保护,如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及荣誉权等案件类型,其每件应缴纳100元至500元;如涉及到损害赔偿,赔偿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无需额外缴纳费用,若超出此范围,且在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部分将按照1%进行收费,超过10万元后则需按照0.5%进行收费。
最后,对于其他诸如非财产类案件,其每件所需缴纳的费用为50元至100元不等。
至于财产类案件,收费标准则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格,依照特定比例分阶段递增:
当金额低于1万元时,则每件需缴纳50元的受理费;若金额大于1万元但未达到10万元,则需要按照2.5%进行收费;若金额跨越了10万元但尚未到达20万元,则需要按照2%进行收费;若金额位于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5%进行收费,依此类推,直至金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为止,即按照0.5%进行收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农村拆迁宅基地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拆迁宅基地和房屋补偿标准有几种”,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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