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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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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0 · 6186人看过
导读:双方经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若满足一定条件,可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包括:已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非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已办理失业登记。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有效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顺利申请并领取失业补助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领取失业金

经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共识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亦有资格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

然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须确定已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达到一年度期限;

其次,非因个人原因导致失业状况发生;

最后,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失业登记手续。

如此方可有效维护自身利益。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算法是什么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领取失业金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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