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拍房流拍一次降价多少
房产经初次公开拍卖未能成交之后,可将其价格下调20%以进行第二轮拍卖。
若再次遇到无人竞购的情况,则可将拍卖标的物的保留价做为损失,用以抵偿申请执行人或其他债权人。
如申请执行人对此表示反对,法院有权在拍卖未果后的六十日之内再次下调价格20%展开第三次拍卖活动。
若经过第三次拍卖仍无法成交,则可将保留价作为损失,用以抵偿申请执行人或其他债权人。
若申请执行人仍然表示反对,人民法院应当在第三次拍卖结束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发布变卖公告。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限定》第八条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能够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出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二、法拍房流拍后怎么办?
第一次拍卖最高价未达到保留价时,应当继续拍卖,每次拍卖的保留价应当不低于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九十。经过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法拍房是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案款偿还债权。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评估价即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法院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全文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拍房流拍一次降价多少”,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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