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忽悠交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关于房款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若购房者未能按照认购书中规定的时间以及指定地点签订合约,又或是在正式签订合同时擅自更改了其中已经确认过的关键性条款(例如价格、建筑面积及户型等)以致无法顺利完成签约手续,那么这便被视为是一种违约行为,此时所缴纳的定金将无法予以退还。
其次,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中所规定的期限内将购房者已经选定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最终无法正式签订合同,那么开发商应该以双倍的金额返还购房者的定金。
再者,如果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证书,或者因为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合同,甚至因此使得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有责任返还购房者的定金,并且赔偿购房者的经济损失。
此外,如果双方只是因为正式合同或相关补充协议中的某些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但这些条款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进而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全额返还购房者的定金。
最后,如果认购意向书中对于价格、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够清晰,且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开发商也应该返还购房者的定金。
总而言之,因非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订立的,卖方有义务将定金返还买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交的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买房时交的定金可不可以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定金退可按以下情节处理: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据双方约定可以退还定金。
2、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的,收取定金的一方要返还定金。
3、出现合同违约的,如果收取一方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支付一方违约,收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忽悠交购房定金可以退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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