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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什么时候维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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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4 · 1610人看过
导读:业主在商品房交易中,如遇开发商延迟交付且未达交房标准或承诺,有权拒领并索赔损失。若接收后发现房屋不符条件,亦可要求开发商负责逾期。在开发商持续违约三个月后,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即发送催告函后起诉开发商。
延期交房什么时候维权合适

一、延期交房什么时候维权合适

首先,如果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开发商被发现存在下述延迟交付房屋的情况,业主有权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1. 开发商未及时告知业主交房日期及相关事宜,或者按照既定合约条款未能达到交房标准;2. 开发商在通知业主接收新房之际,业主若认为该房屋并不满足双方约定之交房条件,且明确表示拒绝领取房屋钥匙,同时要求开发商对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损失进行赔偿;3. 业主按照约定时间接收了新房之后,如发现房屋仍存在不符合交房条件之处,可据此向开发商提出承担逾期责任的请求。

其次,若发现开发商存在延期交房的问题,业主可先行向其发出催告函,若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则业主即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二、延期交房是什么时候可以起诉

首先,当发现开发商有以下延期交房行为时,购房者可以起诉维权:

1、开发商没有通知交付房屋,或者按约定期限不符合交付条件;

2、开发商通知购房人收房时,购房人认为房屋不符合约定的交房条件,并且拒绝领取房屋钥匙,并要求赔偿开发商延期交房损失的;

3、购房人按约定收房后,又以房子不符合交付条件为由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责任。

其次,发现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先催告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还没交房的,那么购房者即可以去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延期交房什么时候维权合适”,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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