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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合同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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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4 · 1517人看过
导读:购房定金协议自交付日起生效,定金用于担保债务履行,比例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则无效。双方应遵守约定,确保定金合法有效,保障交易顺利进行。
购房定金合同是否成立

一、购房定金合同是否成立

在进行购房交易时,定金协议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即告生效。

定金,乃是为了确保债务得以顺利履行,当事人双方共同商议决定由其中一方预先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担保之用,然而所需支付的定金比例最高不能超出主合同标的额度的20%,一旦超过该数字,则日后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定金是否能退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买房定金可以退。

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也就是要根据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履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也就是合同中约定应该给付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定金合同是否成立”,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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