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山购房时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总的来说,通常情况下订金是可以退还的,而定金则不能够予以退还。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已经交纳的定金还是有可能得到返还的,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个就是接受定金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不遵守义务的行为;其次,便是其履约结果与之前的约定发生偏离。
当卖方以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从买方手中收取定金并将之用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时,若相应双方因为某一方的个人原因未能成功订立相应的买卖合同,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应该采取相应措施来处理定金问题;同时,如果是因为双方无法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外因而导致最终未能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话,卖方应按照相关法令条款,无息地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时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民法典规定,进行房屋买卖时,卖方收取购房定金后违约的,适用定金罚则,卖方要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数额一般由双方自行约定,但是不得超过标的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无效。
如果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如果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则不能收回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合山购房时交的定金可以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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