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房收房后房屋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在收楼之后,如若发现了房屋存在问题,应如何妥善处置呢?主要解决方式如下所示:首先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维修。
若在保修期限之内,业主均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的改建;而若开发商对此不给予充分关注和及时响应,业主便可采取法律手段对其进行追索,以确保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其次是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购房者由于某些因素需尽早入驻该房屋,那么也可能会自主寻找第三方机构进行维修。
而后开展相关的催促工作,同时维修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皆由开发商全额负责。
再者,还可向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申述。
最后一种方法便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法律权益。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当房屋质量问题已严重危及到整座房屋的安全稳定时,购房者亦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并退回全部房款的请求。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房屋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1、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
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终责任。
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2、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3、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新房收房后房屋质量问题怎么维权”,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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