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寓购房定金能不能退款
关于购房已交付的定金能否退还问题,我们需要明确,这完全取决于当事人是否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预售合约的约定。
具体而言:1. 若购房者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预定时间与开发商缔结预售协议,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其无法再请求退还已交付的定金款项。
2. 对开发商而言,如果在追求更高利润的过程中与其他第三方达成预售协定,或未获得到预售许可的批准便同购房者签署预售协议,或者在向购房者收取定金之前,未如实告知商品房已经被查封、抵押等实际状况,那么开发商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3. 对于非因开发商及购房者任何一方的过失所造成的预售协议未能顺利缔结的情况,例如双方在预售协议的关键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了不可抗力事件等,此时开发商应当全额退还购房者所交付的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购房定金能不能退吗
购房者按约履行的定金能退,或抵作价款;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其余情况定金均不可退。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寓购房定金能不能退款”,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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