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房延期如何退房
出卖方未能按时向购买方提供所购房屋,在购买方发出书面催促之后,历经长达三个月的合理期限之后仍然未能履约。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任何一方如欲请求解除该项买卖合同,均应予以法律上的支持,除非双方当事人之间另有明确约定。
换言之,在已订明的交付期之内,将房屋实际交付于买受人乃是开发商应尽的法定义务,而若开发商未能按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给购买方,则无疑违反了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
当购买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开发商进行催告并给予其长达三个月的宽限期之后,开发商依然未能履行其交付义务时,购买方可依法主张解除该项买卖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期房延期交房如何退房
1、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
购房者应通过信件方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如果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开发商应承担退房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如果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获批准,或者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退房,开发商无需承担责任。
2、15个工作日内办好退款手续:
购房者提出退房后,开发商应该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房款,并终止合同。
在相关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替购房者想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和利息。
3、超过15日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
如果开发商在购房者提出退房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没有办好相应的退款手续,自第16日起至购房者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每天向购房者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一般来说,开发商超过三个月还不能交房,购房者就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退房一般需要经过以上三个程序。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房延期如何退房”,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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