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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货物损失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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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14 · 6153人看过
导读:在运输途中,货物受损或丢失应由出卖方负责。若出卖方委托承运人运输并管理货物,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毁损、灭失风险由买方承担。出卖方按约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并交付承运人后,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也由买方承担。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相关事项。
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货物损失谁来担责

一、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货物损失谁来担责

运输途中,若货物遭受损害或损失,其责任应归属于出卖方。

如果该货物是由出卖方委托承运人进行运输和在途管理的标的物,除非当事人双方另行协商达成共识,否则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毁损、灭失的风险即由买方负责接手承担。

此外,当出卖方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将标的物如期安全地运送至买方指定的地点,且实际交付给了承运人之后,标的物所面临的毁损、灭失风险也将由买方全权负责

在此基础上,法律还规定了其他相关事项。

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二、运输途中货物损坏怎么承担

运输途中货物损坏具体责任承担如下:

一、送货上门的,在途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二、自提货物的,回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三、简易交付的,自合同生效时风险归买受人承担。

四、代办托运、邮寄的,办完托运、邮寄手续后由买受人承担风险。

五、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货物的所有权自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时转移,但是风险负担自货物交付时转移。

六、在途货物买卖,合同成立时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货物损失谁来担责”,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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