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村人买本村宅基地可以过户吗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作为一种不动产物权,其归属于村民,属于村民的合法财产。
因此,在法律层面上,住房无法出售给除本村村民外的任何第三方主体;
但是,对于本村村民之间的房屋交易行为,则是被允许的。
需要注意的是,村民作为房屋的实际所有者,仅享有房屋所占用土地(即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并无该土地的所有权。
鉴于此,宅基地本身并不具备买卖的资格,但本村村民之间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进行处理,同时双方需向县级国土资源局提交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申请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本村人买本村人宅基地房是否合法
依据法律规定,本乡本土的居民同样无法购置同村的宅基地。
宅基地作为集体财产的一部分,其交易流转并非随意可行。
根据相关条款,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擅自让渡、转让或租赁给非农产业以供使用。
然而,宅基地之上所建之房屋则被视为私人财产,村民可依法进行处置。
值得注意的是,本村村民亦无权购买农村的宅基地,但若满足宅基地的申请条件,便可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本村人买本村宅基地可以过户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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