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介买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此提醒各位,在进行二手房屋买卖交易时,务必避免将购房款项交由中间人代为管理,这是由于部分中介工作者经常采取各种手段劝导客户,使其相信将房款交予中介公司更安全。
然而,当这些款项被转入中介手中后,他们可能会以多种理由延迟交易进度,甚至非法占有并滥用客户的购房款,以此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更为严重的是,某些中介机构可能会长达数月之久占用客户的房款,这不仅给买方和卖方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也可能导致交易失败。因此,务必谨慎对待此事。
其次,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您必须高度重视对所有相关证据的妥善保管。例如,与中介机构之间往来的书面文件,如合同、收据、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等重要证件的复印件,都应妥善保存,以便在未来出现任何争议或纠纷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中介机构所做出的口头承诺,您务必要坚决要求将其明确写入合同条款之中,否则这些承诺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最后,请您坚决抵制向中介支付除中介服务费以外的任何额外费用。事实上,除了国家法定的税费外,正规的中介机构仅需收取中介服务费,其他任何名义的费用均属违法行为。因此,如果有中介提出此类要求,您应当果断拒绝,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在中介买的房子迟迟贷款下不来怎么办
在与中介机构签署购房合同时,若无法成功获得贷款审批,您可尝试与中介机构进行友好商议,考虑解除合同事宜。
若购房者明明了解自身并不具备申请贷款的资格,却依然欣然订立此份合同,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会给卖家带来不可避免的经济损失。
在这样的情况下,购房者原本应承担起弥补损失的责任。
然而,依照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明确规定,一旦合同得以解除,尚未开始执行的事项将被终止;
而对于已履行部分,则需要根据实际履行情况以及合同的本质特征来决定是恢复原貌还是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
当事人此时还具有权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若合同是由于违约行为导致的解除,那么解除权人便有权向违约方索取赔偿责任,但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另有其他约定。
此外,即使主合同已经解除,但如果担保合同另有特别约定,担保人也应对债务人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继续承担担保义务,除非担保合同中另外有所陈述。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在中介买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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