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股权冻结怎么解冻
若有股东之股权已遭法院冻结,则可考虑采取一些途径向法院提出解冻申请。
其中包括,由申请执行人主动撤销执行申请,或者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债权;亦或是债务人已经全额偿还了所欠债权人的债务等方式。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股权冻结即为人民法院实施的一项强制性的措施,旨在限制股权所有者对其自身股权进行提取或者转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此种冻结措施并不影响股权持有者作为股东的身份地位,他们仍然享有股票的收益权及其他各项法定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企业股权出质什么意思
股权出质,即代表着公司的股权被出资者出借至外部,而“出”则为指向外部转让之意,“质”意为作为被抵押物。
其标的物即为公司的股权,亦就意味着这些股权将被用作担保证券的措施。
股权质押这一概念,对许多人而言或许颇为生疏。
然而,通常情况下,对于那些资本价值较高且运营状况相对良好的企业,当其股东面临资金周转困难时,便可借助股权质押这一手段以用作担保,从而获取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授信,顺利取得所需资金。
换言之,股权质押其本质上是一种担保措施,由于股权自身的属性所限,使得股权无法作为抵押品,而只能作为质押物。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企业股权冻结怎么解冻”,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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