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车撞人了保险公司赔不赔
若车主成功投保了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且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当出现意外情况时,保险公司将依据交通警察部门所做的事故责任判定对其进行相应的理赔。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不计免赔额,对于超出此范围的部分,则需由车主自行承担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二、开车撞人了有全险还用搭钱吗
我们无需支付相关款项。在涉及到全险条款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肇事者必须为伤员提前支付医疗费用。当事人可以自行承担此笔费用以进行初步治疗,待最终治疗完成之后,再寻求经济补偿的方式与肇事方进行谈判;亦或选择通过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争取实现由保险公司代为垫付必要的医疗费用。具体而言: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既可豁免被保险人的保险金支付义务,亦可直接向事故中的受害人履行理赔职责。但尤其应对注意的是,针对因抢救所需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若保险公司收到交管部门相关通告后,经过核实确认无误的情况下,需立即向医治机构支付或预付相应的抢救费用。
其次,为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体面转移和救治,我国特别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下称救助基金)。如遇抢救费用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情形,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费用以及部分或全部的抢救费用的情况下,则应首先由救助基金一次性垫付给死者家属,且救助基金的管理机构享有向实际责任人追索赔偿的权利。若因抢救受伤人员而需要求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医疗抢救费用的话,在收到交管部门通告后,经过核实确认无误的情况下,该机构应尽快将抢救费用支付至医治机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倘若驾驶人员已经购得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并且在事故中始终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那么在遇到任何不可预知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会根据交通警察部门所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相应的理赔工作。这就意味着,只要是在保险条款所规定的合理范围之内,驾驶人员完全不必担忧因为意外事件而产生的经济损失问题,保险公司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驾驶人员进行相应的赔偿,从而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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