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在村里没有宅基地拆迁能分到房吗
通常情况下,拆迁赔偿款项仅支付至户主本人手中。
然而,当户主接收到这笔拆迁赔偿金之后,他们有权自行决定如何分配给与其具有分享权的配偶及子女。拆迁补偿乃是指拆迁金融机构针对被拆毁建筑物的业主所提供的经济上的支持与补偿,通常在农村地区针对房屋的拆除行动中,农村的土地征收及房屋的拆迁均采用以家庭(即户)为单位的方式进行操作。除非出现特殊情形,否则拆迁赔偿均会直接汇入户主的账户,至于户主是否愿意或有能力进行后续分配,责任便落在了户主的肩上。若户主在收到拆迁赔偿金后并未作出任何合理的分配行为,其配偶和子女有权就此提出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具体到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实际过程中,会依据被拆迁建筑本身的价值给出相应的补偿,这个价格将会参照由相关评估部门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进行确定,并随后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得出最终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
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户口在村里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农村户籍人员可依照规定申请获取宅基地并进行建设住房事宜。具体申请要求包括:
首先,申请人需为农村常住户口人员,并长期居住于本村内;
其次,其本人或家庭在本地并无其他住宅用地拥有权;再者,因遭受洪涝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现有居住房屋受损严重,可在原有宅基地基础上提出重建申请;
最后,若农村居民现有的住房已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亦可提出新的宅基地申请以进行住房建设。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若户口仍保留于原村落内而无法获取宅基地,那么对于此类情况的拆迁过程中,能否享有住房赔偿呢?普遍而言,拆迁所得的补偿款项通常会付至户主手中。在此基础之上,户主具有很大的自我裁量权来妥善地安排这笔款项的归属及其分配方案。然而,除非存在特别的例外情况,否则这些补偿费用将直接转入户主名下的银行账户,并且关于分割的问题与责任也完全由户主自行承担。不过,如果户主未能妥当地进行分配,那么其配偶及子女都有权提出诉讼。值得注意的是,补偿数额应该根据所拆迁的建筑物本身的市场价值以及其占地面积等因素来综合计算,同时还需要参考相关的评估报告以确保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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