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金是累计年限还是连续年限
在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方面,并无持续或累积之限制;
然而,生育保险费用的缴费年限则得以累计申报。当在职期间,用人单位以及个人均已依照法律法规缴纳了一定时间的失业保险费之后,便具备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然而,在此之前,申请人必须满足其他相关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金是当月发当月的还是发上个月的
无论是在同一月份内申请的失业保险金,还是在不同月份间申请但达到要求后的失业保险金,其发放的时间都将根据该自然月份进行计算。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当中所明确规范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款,便可顺利申领到这份保障公民度过失业期的资金。这意味着,无论您作为劳动者已经成功领取过多少次失业保险金,只要持续符合相应的法定条件,便有资格
再次申请并获得该项福利。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按月发放。
关于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模式,是以累计年限为依据,抑或是连续年限作为标准呢?在这里明确告知您,在享受失业保险金权益方面,并没有对领取期限进行持续或者累积上的任何限制;而在生育保险费用的缴纳方面,其缴费年限是可以通过累计申报来实现的。任职员工只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在职时期内,用人单位与员工按照比例共同承担缴纳失业保险费之义务,便可以获取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资格,但仍须满足一定的其他条件方可顺利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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