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了定金房子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若购房者因自身缘故不愿购入房产,则应承担相应责任,此时购房所交付的定金恕不退还,需依照相关法律对于定金之规定进行执行,具体而言便是如买方由于自身因素而选择放弃购买该处房产,则其将无法履行先前约定的义务,进而失去索回定金的权利。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交了定金认购书没给我合法吗
关于认购意向书之法律效力如下:在达成认购意向书之后,房地产开发商应按照契约约定的期限内同购房者正式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来说,在获得预售许可证之后所签订的认购书在法律层面上具备相应的约束力;反之,如若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签订此种认购书,则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若购房者基于私人动机而选择放弃购买物业,应意识到以此所需担负起的相应责任在此种状况下,之前所支付的订金原则上将不可予以退回,而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总的来说,若购房者因个人原因决定解除购房合约,则他们将无法履行原先的买卖合约义务,进而丧失了向卖方主张退还订金的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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