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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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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1 · 1492人看过
导读:申诉申请文件应提交三份至仲裁委员会,申请人需保留一份。 同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劳动关系证据,如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工资发放及社保缴费证明、工作证等,及其复印件。被申请人身份证明也需提交。
劳动仲裁提交哪些材料

一、劳动仲裁提交哪些材料

1.完整的申诉申请文件,应提交至仲裁委员会并预留其两份以便查验;

同时,请申请人务必保留其中一份以备后续使用。此部分材料一共需要填写三份。

2.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3.为进一步证实存在的劳动关系,申请人需向仲裁委员会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例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工作证、出入证等相关材料及其复印件

4.对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同样需要进行提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劳动仲裁提交材料快半年未受理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在劳动仲裁机构对于特定案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时,应该以书面形式向案件的当事人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之后,当事人可以凭借这份通知书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此外,如果劳动仲裁机关未能及时地、按照法定程序发出不予受理通知,或逾期仍未做出处理决定,那么当事人也有权就此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仲裁提交哪些材料”,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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