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期限是多少天?
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中的相关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称“纳税人”)所取得的包括2024年7月1日在内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合称“专用发票”)均须于开具之日算起的360个自然日内完成认证操作或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处理。
同时,相关纳税人也需要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以内,向所属的主管国税机关提交抵扣进项税额的申报申请。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二、增值税进项税如何计算
根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清晰界定,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享受服务、获得无形资产以及取得不动产之后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金额,均应被视作进行项税额。而对于进行项税额的精准计算方法,我们可以将其概括为:进项税额等于交易价格乘以相应的扣除比例。
然而,与进行项税额相呼应的另一个重要概念便是销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根据我国增值税法案的相关规定,增值税进项发票的抵扣期限从其开具当日起计算,有效期为整整360个自然日。在这一期限内,纳税人有义务完成相应的认证或者确认处理工作,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向所在地区的主管国税机关提交抵扣申请。此外,根据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公告显示,该政策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纳税人需严格遵循新规,确保所有操作为合法、合规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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