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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时效三年了,还能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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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27 · 9480人看过
导读:申请执行时效已过三年,是否仍可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申请有时效限制,通常为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天起算的两年内。若超过三年,可能无法再申请强制执行。因此,若需执行,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遵循法律规定进行操作。
申请执行时效三年了,还能执行吗

一、申请执行时效三年了,还能执行吗

请注意,若法院裁决的法律效力早已跨越了满三年的时限,那么该裁决可能便无法再被申请强制执行。关于强制执行的申请,其时间是有明确规定的,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作出的规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假如对方未能如期履行相关义务,那么申请强制执行的有效期最长为两年,准确来说,时间应是从判决书中所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天开始计算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执行能抓人吗

若遭遇强制执行,被执行者可能面临司法拘留之风险,如侵犯了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裁决且未能积极履行,人民法院有权视其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罚款、拘留惩罚,如果构成刑事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申请执行已经过去了三年,仍然能否得到履行呢?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强制执行的申请是存在时效限制的,通常从裁判文书所设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时长为两年。如果超过此期限长达三年之久,那么申请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将非常渺茫。因此,在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建议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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