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回迁房,商品房都是什么意思
1.定义层面的区别在于,安置房特指在实施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过程中,由政府为拆迁户提供的新的居住场所,这些住宅往往迁移到其他区域,而非动迁现场的原址;与之相对应,回迁房是指当拆迁户碰到此类作业后,开发商在原本的动迁地点为他们建设的全新住房。
2.所有权方面的差异:尽管安置房具有房屋的完整所有权,但因其主要基于政府储备用地而建,所以并未缴纳相应的土地租金,因此拥有安置房并不代表拥有效用该房产土地的权利,业主可能还需支付相应的土地租用费;反观回迁房,它依据已被开发商成功拍卖购买的地块建立,因此业主可享有回迁房的全方位所有权。
3.交易限制方面的异同点:在二手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安置房通常不受市场青睐,原因在于安置房的交易受到严格的时间限制,即业主必须等待五年后才具备合法交易资格,如未能遵守这一规定将构成违法行为。
然而,回迁房作为商业性质的商品屋,其交易环节无此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二、安置房可以租住吗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未对安置房的租赁实施明文禁止。通常来说,安置房种类繁多,包括了一般的安置房以及特定对象的定向安置房两种类型。特殊的是,定向安置房被视为参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产之一。
然而,尽管法律并未明示限制这类房产的租赁行为,实践中定向安置房也能够进行出租操作。需注意的是,具备一定条件的安置房同样享有出租权利。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当安置房购置满五年、且已经全面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后,便可进入市场公开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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