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对煤矿沉陷农民住房怎么处理
1、在土地使用权征用中,耕地平均每亩的补偿款为5.3万元;水浇田平均每亩则需支付9万元;而蔬菜园则按每亩15万元进行补助。
2、对于林地与其他农村农业用地的使用权征用,其平均每亩的补偿费用为13.8万元;对工矿建设用地、农民住宅、公路等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土地征用,每亩的补偿平均为13.6万元。
3、对于空闲不适用土地、荒山、荒地、河滩边地以及不利用土地而言,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为2.1万元。
至于建筑物上的补偿标准,各类建筑的补偿价格如下:楼房每平米3300元;混凝土结构房屋每平米2800元;砖混结构房屋每平米2400元;平房每平米1900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国家对祖坟迁移补偿是多少
对于坟墓移迁的补偿问题,国家规定的标准如下:采用砖石或者混凝土材质构建的墓穴,每穴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而对于骨灰坛这类丧葬物品,则按照每只120元予以补偿;针对已经安葬完毕的墓地土坟状况,每穴可获得5000元的补偿金。
另一方面,规模较大、装饰华美的墓地面临的补偿政策会有所不同,并需要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具体的补偿金额将参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来最终决策。再者,关于征收农村土地之外的其他土地类型,包括其上的房屋、构筑物以及农作物等附属物的赔偿标准,其细则均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府部门制定的法规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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