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女儿出嫁后她的土地应该归谁
关于已婚农村籍女性在土地权益方面的问题,其处理方案与其在新住所获取土地承包权、回原有居住地继续居住及户口登记状况等因素紧密相连。兹就此问题进行详细阐述如下:
倘若已婚农村籍女子从夫家离开后户口仍留在原居住地区域并持续在此地居住,抑或是在新居所未能获得土地承包权时,此类情况下该女性可维持对原居住地土地权益的持有。
然而若已婚农村籍女子在新居所成功取得了土地承包权,此时原居住地的发包者或许有权将其原本拥有的土地承包权予以收回。同时需要铭记于心的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农村土地归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非个人财产所属,因此并无实质性“继承”概念之存在。土地权益变动或回收皆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尤其应高度重视维护妇女人权,例如《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指出:女性在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活动中与男性享有同等权益,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可对此加以剥夺或侵犯。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农村女性多少岁可以领养老金
在现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政策中,农村居民自60周岁起可享受相应的养老金福利,且无论男女均遵循此规定。当新农保制度正式启动之际,若参保人已经年满60周岁并且并未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那么他/她便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即可每月领取到由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此类符合参保资格的家庭成员,其子女亦有义务参与该项保险计划并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在这里,所谓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泛指所有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家庭成员。
针对那些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不足15年的参保者,他们需要按照年度进行缴费,同时也被允许进行补缴,但是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而对于那些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者,他们同样需要按照年度进行缴费,并且累计缴费年限至少要达到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