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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保险不理赔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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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30 · 1319人看过
导读:如果希望申诉,保监会是有效的途径;否则,可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只要损失在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应负责赔偿。若保险公司无故拒绝赔付,法院将作出公正裁决,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责任。这是保障您权益的合法方式。
医院保险不理赔如何维权

一、医院保险不理赔如何维权

如若不愿进行申诉,还可选择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赔偿条款,只要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或伤害属于应赔范围之内,那么保险公司就必须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反之,倘若保险公司不给予合理理由而拒绝对被保险人进行赔付,人民法院将对此作出明确判断并予以支持,责令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二、医院保胎可以医保报销吗

关于保胎是否属于医保范畴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保胎并不涵盖在医保报销的项目中。尽管生育保险已与医保合并运行,但针对的是与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且其仅能在生育保险所指定的保障范围之内进行申请报销。例如,生育保险可覆盖产前检查费用,包括分娩、流产以及剖腹产相关医疗费用的报销,还包括生育期间综合医院住院产生的相关医药费,以及可能出现的生育相关并发症的医疗花费等等。

然而,对于孕期保护措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保胎,医保将不会予以报销。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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