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厂自离的话扣工资吗
在大部分情况下,员工若选择主动离职,雇主不得扣除其工资。这是因为,随意克扣工资的行为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然而,若是由于员工的离职给雇主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经济损失,雇主有权请求员工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赔偿。
同时,如果雇主无理地扣除了员工的工资,员工有权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提出申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关于自动离职,这是指劳动者在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时,未能按照相关程序正常完成解除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者在解除手续尚未完全办妥的情况下离开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电子厂合同可能没有违约金吗?
在签署合同之后,若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若是经过明确约定或者共同协商得出的结论,那么,违约方可以不再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另一方面,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守约方同样有权要求违约方依据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承担其持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赔偿等各项违约责任,无需直接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