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赔不赔哺乳
哺乳期间遭遇车祸,您可参考如下理赔流程:
首先,请务必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携带相关保险单据前往保险公司理赔部,如实填写相关车辆出险登记表格及出险通知书。
其次,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案件审理,出具明确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经济赔偿执行凭证。在此过程中,需对对方提出的赔偿请求进行详细审核。事故责任认定书应明确事故双方责任归属及赔偿方案,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则需详细列出具体赔偿项目及其对应金额。
再次,妥善保存所支付给对方的各项损失凭证,例如预先垫付的医疗费用收据发票等,以确保保险公司能够顺利进行赔付。接下来,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所需单证,其中包括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误工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赔款通知书等。
最后,耐心等待保险公司内部程序处理完毕,接到通知后即可前往领取赔付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保险赔付完成后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您完全有权就此申请进行伤残等级评估。若经评估证实构成伤残等级,您将有权求偿残疾赔偿金。在人身伤害保险赔付后,您仍可进行伤残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向保险公司请求进一步的赔偿,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未能覆盖全部损失,剩余部分按照责任划分来进行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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