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对房屋建筑屋应采用什么评估方法进行

对房屋建筑屋应采用什么评估方法进行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31 · 1849人看过
导读:房屋建筑物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含成本积算法和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适用于市场成熟、交易明晰且易找参考情形的情境)、剩余法、还原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法和路线价法。评估机构和人员需依法操作,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对房屋建筑屋应采用什么评估方法进行

一、对房屋建筑屋应采用什么评估方法进行

关于房屋建筑物价值的评估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1.成本法,具体包括成本积算法及重置成本法;

2.市场比较法,这种方法因为其强有力的实践意义与极高的精准度而在市场发展相对成熟、交易环节明晰且便于寻找适合比对的参考情形的情况下被频繁采用,由此得出的评估结果更为精确无误;

3.剩余法;

4.还原法;

5.假设开发方法;

6.基准地价法;

7.路线价法。

同时,我们必须明确,所有从事相关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都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业务操作,他们的权益将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四条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依法开展业务,受法律保护。

二、对房屋基地侵占罪的处罚有什么标准

如您的房产遭受他人非法占据,建议您

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化解纷争。若协商未能达成预期效果,可考虑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司法机关进行裁决,以解决问题。除此之外,亦可选择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若经警察部门调查取证后认定对方涉嫌构成侵占罪,那么当事人便有权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犯罪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等严厉处罚。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网站地图

更多#房产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房产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