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的三个性质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的专利法明文规定,凡欲申请专利之发明创造,务必确保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这三项基本特征。专利,究其本质,在于其独特的「三性」特征: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所谓新颖性,即是指此项科技成果尚未在国际或者国内范围内得以运用或者公开披露过,亦未曾遭受他人申请过类似权利,同时并未为广大公众透过其他渠道进行熟知了解。而关于创造性的界定标准,指的是相对同领域已有的发明而言,此项专利具有更高的可操作性与进步性。
最后,实用性则表明这项发明具有实际应用潜力,可以实现制造并投入实际使用中,从而为人类社会带来实质性的便利与福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二、专利的种类一般都有什么
1.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作为一种以产品外形、图案或其独特的搭配,以及颜色和图形之间巧妙融合产生出具有审美价值并满足工业实际需求的创新之举,可以在任何涉及到创新性外观设计的情况下进行申办,如今,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保护期限已从过去的10年增至15年起算,这也是自2021年6月1日以后的规定。
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顾名思义是指针对产品结构和形状,或者整合各部分后所提出的新颖且适合于实际使用的技术解决方案,这类专利的保护期限设定为10年。
3.发明专利:发明者们纵情释放自身才华,致力于对产品、工艺流程或其改良方式所提出的全新的技术解决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与实用新型专利有所区别,发明专利并非仅限于产品层面,它同样可以涉足方法领域;
然而,实用新型专利只能聚焦于产品,且其保护期限在所有专利类型中算是较长的,达到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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