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赠与后还能收回吗
在面临自然灾害或其它紧急情况时所签署的具有救灾、扶贫意义的公益性契约,以及含有慈善性质的赠与合同,即使经过了公证,其财产也不应被无条件收回。
然而,当已经签署了赠与协议,但是尚未完成公证书及过户程序,或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或其近亲权益,甚至负有抚养赠与人但故意逃避责任时,这种已经赠与的财产便存在着被收回的可能性。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房产赠与后几年可以卖
在进行直接亲属赠与行为时,仅需缴纳契税以及进行产权登记所需的相关费用即可。
然而在涉及到房产交易领域,所需要支付的税费则相对繁杂,包括了契税、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项目。
其中,普通住宅在领取产权证明之日起满两年之际,可以享受增值税方面的减免优惠;而在个税缴纳环节,申请人必须满足“持有该房产满5年并且为家庭唯一住房”这个条件方能依法豁免缴纳。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在面临灾难或突发事件等特殊状况时,签订的援助灾区、贫困地区的公益性契约以及慈善范畴内的赠与合约,尽管进行了公证程序,财产仍不得无条件地予以撤销。然而,若已经签订赠与协议,但尚未完成法定公证以及产权变更手续,或者受赠人侵犯了赠与人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逃避赡养义务,那么已经捐赠出去的财物便有可能被重新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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