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二手房买卖可以解约
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下,二手房买卖的合约均可以解除: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决定终止合约的;若卖方无法按照约定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证明文件的话;倘若在未得到房产所有者、抵押权拥有者、其他共有权利人和租赁户的批准和同意下出售房产的话;如果房产已被国家法律明令查封或限制交易的;若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时无法达到其预期的实际效果的话。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手房屋的买卖合约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进行解除处理:首先,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决定终止协议;其次,如果卖方未能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再者,如果该房产的所有者、抵押权人、共有产权人和租赁户都尚未对其进行同意后便进行了销售行为;最后,若房产遭遇法律查封或者限制交易的情况,也将直接导致此类合约的解除;同时,如果是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了合同目的无法顺利实现,那么相关当事人也有权依法解除此种类型的房屋买卖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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