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被划成基本农田怎么办
当遇到土地纠纷时,我们可依次采取以下详细且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首先,以友好协商方式进行妥善解决。当事人双方应当通过积极协商的方式来化解所产生的土地纠纷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签署相关协议;
其次,若经过当事人双方的努力仍无法实现协商解决,则可转而寻求政府机构的协助。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向所在地的政府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其介入调解和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事宜;
最后,如果政府机构无法成功处理或当事人对于政府处理的方案存在异议,那么他们有权在收到处理决定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二、宅基地被划为基本农田怎么办
倘若您觉察到自家建筑侵越了红线范围,首先应自行检视是否有涉及涉足宅基地的加宽、扩建等行为出现,接下来可参考当时获批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明书以及明确权属后颁行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等文件,然后进行实地测量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确实发现存在超出小部分面积的情况,处理起来相对简单,只需及时向所属乡村集体说明问题缘由并支付相应费用即可。
然而,若经过确认,其房屋并无违法建设或擅自扩建现象,而是因为村集体在土地申请复耕时所制定的标准存在误差,此时若缺乏申请时提供的书面证据,那么村集体便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负责向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修正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当面临土地纠纷时,首先应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进行交流与谈判,以求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共识,并在此基础上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倘若经过充分协商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政府部门的协助,向当地政府提出调解申请。如果政府部门未能妥善处理或者双方对处理结果存在争议,则可以在收到相关决定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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