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压工资不给怎么办没有合同
针对员工未签署劳动合同且企业蓄意拖欠薪资的情况,以下是具体的应对策略:
首先,建议您尝试与公司负责人进行友好协商以达成共识;
其次,在协商无果后,您可携带相关证据资料前往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下属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或者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在这一过程中,劳动监察机构有权责令雇主限期整改;倘若对仲裁结果仍持有异议,您亦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老板压工资不给怎么办
若贵司因某种原因未能及时支付员工薪资,我方诚挚地建议您与我们进行友好磋商。如双方无法就此事达成共识,为维护自身权益,我方可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机构申诉并寻求帮助。同时也可积极寻求调解组织协助,以期化解矛盾。在坚持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若调解未果或达成调解协议但未能按约履行的情况发生时,我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流程,寻求权威公正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对于仲裁结果仍持有异议的情况,除了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特别规定外,我方还享有依法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
关于员工尚未签署劳动合同以及薪资支付不及时这一系列问题,我们强烈推荐您首先寻求与贵司进行友好协商。如果这一途径未能如愿解决问题,你们可以携带相关的证明文件前往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寻求公正裁决,亦或者直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在此过程中,劳动监察机构有权对贵司提出整改要求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倘若对于仲裁结果心存疑虑,你们还有权依据法律流程向相应法院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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