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无力还贷被银行起诉担保人怎么办
若因无法承受其负担而未能偿清全部贷款而引发诉讼,该担保人须按照先前的协议规定来承担自己为保障借贷方利益所负有的那份担保责任。若是由保证人来承担这担保责任的话,一旦存在约定让保证人对借贷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债权人可以向原借款人要求偿还借贷本息,或者直接向保证人提出偿债请求并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怎么办
若借款人为无偿付能力者,那么作为担保者需依据双方达成的担保协议条款规定,义务性地履行和承受具体的担保责任,通常情况下即为代表借款方偿还债务。然而在保证人背负此类担保责任后,他们有权向实际借款人进行索赔;这属于担保者在行使其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有的权利,但必须注意不可侵害债权人本身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如若担保人因承担过多的债务无法偿还贷款引发了法律纠纷,根据法律条约必须履行担保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此情况下,如果被确定为保证人,那么根据协商结果需对借款所产生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选择向借款人或保证人求偿,主张他们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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