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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对方只能是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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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8 · 1643人看过
导读:侵占罪针对的是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公众。主观上,行为人需明知是代为保管、遗忘或埋藏的物品,并故意非法占为己有。过失行为及无非法占有意图的故意行为,如故意损毁或延误归还,均不构成此罪。
侵占罪对方只能是个人吗

一、侵占罪对方只能是个人吗

侵占罪作为一种特殊犯罪类型,其主要行为人是社会中的一般公众群体,包括所有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构成本罪。

值得注意的是,构成该罪行的主体在主观层面上,必须是明知自身所管理的财产、被他人遗忘的物品或埋葬物品等而仍然非法占为己有的故意心态。过失行为无法构成此罪名

此外,构成本罪还需要具备非法占有这一明确的犯罪意图。仅仅存在故意行为但并未怀揣非法占有之目的,例如故意损毁所代管的他人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葬物,或者要求他人偿还因代管等产生的相关费用而延迟归还的情况,或者由于疏忽大意导致财产毁坏或遗失等,均不能以本罪论处。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对方归还了还能起诉

1.如若返还不当得利之后仍有意提起诉讼,则可按照职务侵占进行追责

同时,若在返还非法所得之后,对被告人在量刑方面实施从轻处理,则可更为客观地反映其悔过之意。

2.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犯罪行为

3.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的公职人员,以及被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担任公职的人员,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明确知道所持有的财物属于他人委托其保管、遗弃或者掩埋的财产,并且故意将其非法据为己有。对于因过失行为以及缺乏非法占有目的的故意行为,例如故意损毁或者拖延返还等情况,则不能认定为此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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