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假肢赔偿到多少岁
关于工伤假肢的补偿标准,其计算时长是从工伤事件发生之日直至年满七十五周岁为止。对于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及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全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关于停工留薪期间薪资支配的计算方法如下:如果在遭遇工伤之前在雇佣方的服务时间尚未达到一个月之久,那么薪资就应当参考我们所签订的劳资合同中所载明的员工平均每月报酬作为基准来计算;若在此基础上仍然不满12个月,只需将工伤前实际工作月份所获取的工资总和除以应计月份总数,即可得出员工的原来工资标准;
然而,倘若已经超过了12个月,那么就要用前后12个月的月均工资总额作为计算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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