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侵占罪可以成立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职务侵占罪在适用情况下是完全可行的。这条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只要行为人身为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各类组织中的员工,并且利用了所处职务所赋予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物私自占有并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定的较大标准,那么便可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若涉案金额进一步扩大至巨大乃至特别巨大的程度,则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因此,倘若财务从业者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且涉案金额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便可依照此法条对其进行刑事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财务侵占罪可不可以要求索赔
关于侵占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损害赔偿问题,我们应该遵循以下法律准则和处理方式:
首先,此类案件中所产生的非法获益将由当地的司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追究与追缴;
其次,如果通过追缴无法完全弥补受害者所受损失的话,被侵权方也有权就该事件单独向司法机构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所有的侵占犯罪行为都应当主动归还其所获得的违法收益。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是专门针对在公司、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中工作的相关人士的。此类犯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利用其自身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非法将集体财产纳入个人囊中,并且其中所涉及的资产数量达到了国家法律中所制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一旦行为人犯下的数额超出这个范畴,那么受到的刑罚也会随之加重。在此类情况下,如果财务部门的相关从业人员利用职权之便,非法占据集体财产并造成了相应的损失,只要情况符合法律规定,就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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