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定金交了后不想买了中介能退定金吗
若购房者在支付房屋购买定金之后,因个人意愿发生改变而选择放弃交易,那么该笔定金将无法退还给购房者;反之,如果由于特殊情况、政府政策变更、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且这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此时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其所支付的定金;再者,若中介或卖方违反协议约定,使得购房者决定不再继续进行交易,那么此时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并获得双倍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定金交多少
房屋购买之定金的支付数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约定,然而其限额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即不得超出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例如,若购房者意欲购买的商品房总价为人民币100万元整,则在认购协议中所规定的购房定金便不应超过人民币20万元。
同时,定金的支付应遵循书面签订原则,这是贯穿着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的方式,从而保障自身的债权权益。定金合同从实际定金交付之日起正式生效。关于定金的具体数额,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需注意的是,其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过部分将无法产生定金的法律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如高于或低于约定数额,均被视为对原定金数额的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在购房定金已支付之后,若产生不再购买的意愿,是否有可能使中介机构退还定金?若购房者在支付了定金之后自行决定终止此次交易,则其所付定金将无法予以退还。然而,如若是由于特殊情况、国家政府的相关政策或者不可抗力因素(例如自然灾害)等各种原因而导致无法达成合同约定,并且该状况并非由买卖双方任意一方单方面造成的,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向对方提出退还定金的要求。若居间人或出卖方未能遵守协议书中的相关规定和义务,给购房者带来实际损失,那么购房者亦有权利主张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并依据法律法规得到相应的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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