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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违约金合理范围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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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6 · 1863人看过
导读:合同违约金设定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物总值的20%,否则法院不认可保护。法定违约金预先约定在合同中,违约方需支付赔偿,数额可协商或按既定方式计算。设定违约金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前明确,超出20%比例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违约金合理范围是多少

一、合同法违约金合理范围是多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签署合同过程中,合同违约金的设定应当在合同标的物总价值的20%以内,若违约金设定违反上述规定,则人民法院将不会对此予以认可和保护。法定违约金,系指在合同正式签订之际,若违约行为发生,违约方需向受损方向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赔偿(该数额可由双方直接协商确定,或者按照既定方式进行计算)。值得注意的是,此种违约金的设定是在违约行为尚未实际发生之前就已经明确了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违约金的设定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物总价值的20%,对于超出该比例的部分,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法违约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违约责任类型常见的包括给予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以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约金属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合同条款中预先明确列出的,以便于在发生违约行为后,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申请来适度地调高或降低该数额;定金罚则运用于已支付定金的合同场景之中,当某一方违反了合同义务,那么便可以选择保留定金作为赔偿,或者要求违约者以双倍的金额退还定金;若没有设定违约金与定金的相关规定,那么在受到违约损失之后,受害人便有权主动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中的违约金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标准设定,其上限不得超出合同标的资产总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否则将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和保护。对于已经在合同中预先约定好的法定违约金,若有任何一方违约,则按照约定的赔偿金额进行支付,具体数额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者依照既定的计算方法来确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的设定应当在违约行为实际发生之前就已明确,如果超出了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限制,那么超出部分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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