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实测面积误差比例是多少
在常规条件下,针对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的部分,偏差范围被默认为3%;而对于超越1000到5000平方米之间的这一部分区域,偏差范围被设定为2%;至于超出5000到10000平方米之间的范围,偏差范围则调整为1.5%;超过10000平方米的部分,偏差值设定为1.3%;总的来说,累积建筑面积允许的合理偏差不能超过500平方米。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对面积偏差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关于具体的规定内容,建议您向当地的规划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二、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差额谁补
商品房的现实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存在严重差异时,如果误差的绝对值在3%之内,则须依据实际情况结算房价款项;若误差的绝对值超过了3%,消费者则有权利选择取消合同并要求返还已然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部分;倘若消费者仍决定想要继续履行合同,可以依照常规按面积误差的比例以及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来决定是由购买方进行相应的补充、卖方独自承担责任、卖方进行退款或者双倍退还等处理方式。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在一般的情况下,对于建筑面积误差的规定为:小于等于1000平方米时,允许存在3%的误差范围;当建筑面积介于1000至5000平方米之间时,误差可放宽到2%;而当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10000平方米时,误差可以控制在1.5%以内;若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则误差应保持在1.3%之内。总的来说,所有误差累积起来不得超过500平方米。然而,由于各个城市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当地的规划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取最新的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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