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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主体能否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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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8 · 1485人看过
导读: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明确规定,挪用资金罪的责任主体乃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机构中的职员,而挪用公款罪则侧重于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的公务执行者以及由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至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及其他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故此,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并不得为单位组织,仅限于特定的自然人,据述所规定的两类人员。
挪用公款罪主体能否是单位

一、挪用公款罪主体能否是单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明确规定,挪用资金罪责任主体乃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机构中的职员,而挪用公款罪则侧重于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的公务执行者以及由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至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及其他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故此,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并不得为单位组织,仅限于特定的自然人,据述所规定的两类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追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挪用公款罪的追责标准界定如下:倘若行为人挪用公款供个人运用,且数额达到较大范围,或者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则可被认定为犯有挪用公款罪。

此外,若行为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并将其用于个人营利性活动,无论挪用时长以及是否已归还,均构成挪用公款罪。同样地,如果行为人将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从事诸如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也不论挪用金额大小及挪用时长,都将被判定为犯有挪用公款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明确规定,挪用资金罪的责任主体主要是指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各种类型的机构中担任职务的工作人员;然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则更偏向于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的公务执行者,以及那些被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派遣到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机构中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因此,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并不包括单位组织,而是仅仅局限于上述提到的特定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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