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或换房
若经查证,房地产开发商交付的房屋现有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明确载明的面积存在差异并且其差值之绝对值超过了3%的标准上限,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该商品房购买者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解除这份合同。
其次,如果在商品房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中发现存在着涉及规划或设计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房屋结构的改变、房屋用途的变更等等,而这些变动未曾得到商品房购买者的明确知晓和同意,那么购买者同样享有が求请结婚解除这一合同的权力。
再次,当商品房出售方所交付的房屋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以致于影响到该购买者日常生活和居住需求时,购买者也有权请求法院对合同进行废止或解除。
最后,许多的房地产开发商通常会在其合同文本之中设定一个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仍然未能顺利完成房屋交接的行为,将会被视为构成合同违约,从而赋予使用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合法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哪些情况下有取保候审
于以下所述之情景下,才得以提出取保候审之申请:
首先,或许可能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之附加刑罚者;
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但在采用取保候审措施时,将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再者,若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抑或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亦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最后,若羁押期限已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便需采取取保候审之措施。
《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果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之差超过了法定比例(即3%)或者业主并不知晓且未经其同意的规划变更事项,那么业主将享有申请取消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力。同样地,如果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已经对消费者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实质性的困扰和不便,这也可以作为业主提出解除合同的理由。除此之外,当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并且逾期时间超过了合理范围,那么业主也将拥有解除合同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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