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公积金贷款后还能取公积金吗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用公积金贷款的房子能卖吗
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产,原则上是允许转让出售的,然而在卖出该房产之前,必须确保其已经取得了房地产权属证书(简称“房产证”)。在二手房市面上进行的任何交易行为,均将以房产证这一实体凭证为基础和前提条件,并只能在拥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进入市场的交易环节。倘若无法提供房产证,则从法律层面而言您即未获得所有权,从而也无法完成房屋过户以及后续的买卖流程。当房产仍然处于贷款尚未偿还完毕的状况时,实质上它依然处于抵押状态中,因此是不具备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资格的。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在享有公积金贷款权益之余,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剩余金额亦可进行提取操作,但需满足一系列特定条件:1)购房、修建、改造或大规模修缮自有居住房屋的借款人,均可提取相应公积金;2)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失去继续工作能力的职工,可视情况提取其公积金;3)在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已与雇佣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下,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4)若借款人选择出国定居,同样有权提取其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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